招商局智慧园一期工业废水集中处理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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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1日 招商局智慧园一期工业废水集中处理项目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桥路和侨凯路交叉口东南侧招商局智慧园一期 招商局光明科技园有限公司 深圳中科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 备注:见下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信息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招商局智慧园一期工业废水集中处理项目;项目概况: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50t/d,本项目工艺为芬顿+混凝沉淀+微纳米接触氧化+自养反硝化+MBBR-MBR组合工艺处理。废水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及《上海市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中新污染源直接排放限值标准较严者后(总氮按≤15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光明水质净化厂处理。该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于2022年5月10日委托深圳中科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1)水环境影响分析:废水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及《上海市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中新污染源直接排放限值标准较严者后(总氮按≤15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光明水质净化厂处理。生活污水纳入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对于地下水主要为防渗漏,加强管理。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工业废水处理站及其构筑物建设于地下室内,位于地下一层钢制防火门及混凝土墙围蔽的密闭空间内,空间整体环境呈负压状态,污水站废气经抽风机抽至4号楼顶经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排放,排气筒(DA001)排放高度50m废气排放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3)声环境影响分析: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防噪隔声措施。对室内噪声进行减振、排气口消声、设备间隔声措施,对室外噪声源减震、排气口消声等。经处理后,使项目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4标准。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经过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本项目是污水治理行业项目,属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中的“鼓励类”环保项目。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区域规划环评产业准入要求。在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各项废气、废(污)水、噪声经治理后可以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实现安全处置。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项目运营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程度。同时,在运营期间应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等要求主动进行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监测管理,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在此基础上,报告书认为项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建设单位在严格贯彻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所选厂址内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1)查阅方式: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书的方式均采用网上查看及下载的方式进行(下载链接:http://www.cstadviser.cn/),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的公示网站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也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相关信息。2)公示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即自2022年7月11日至2022722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居民、学校、机关单位等可能受影响的公众个人或团体。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②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③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④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⑤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截止日期: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2722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招商局光明科技园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桥路和侨凯路交叉口东南侧招商局智慧园一期;联系人:檀先生;13480628606

八、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深圳中科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上围新村68号2A-5;联 系 人:朱工  联系电话及邮箱:0755-23777709    cst888@cstadviser.cn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